天元检察:“法治进校园” 护航孩子成长
法制周报·新湖南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彭雅愉 祝晓明
“这堂课非常有意义,让我对宪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,今后一定要自觉学好法律知识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”12月1日,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干警走进太阳宫学校,开展“宪法进校园”活动,给在校师生带来了一道法治大餐,课堂上,同学们踊跃发言。
近年来,天元区检察院始终秉承“检爱护航青春、同心点亮未来”的工作理念,精心打造“预防教育、心理辅导、帮教挽救”为主要内容的“检爱护航”工作品牌,开创基层未检工作新局面。2019年,被共青团中央、最高检授予湖南检察系统首家青少年维权岗称号,并被定为首批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单位。
注重预防教育,多元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
多元化普法教育体系。积极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,在湖南(株洲)职业教育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。先后有12名检察干警被聘为“法治副校长”,定期到各中小学开展“法治教育进校园”活动。近三年来,已为数万名学生讲授法律知识,邀请千余名学生到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参观,发放宣传漫画等材料4万余份。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,把法律送到青少年朋友身边。如拍摄以未成年人帮教为题材的微电影《人生之路》;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预防毒品犯罪、防止卷入校园贷等专题微信。
注重家庭亲职教育。携手司法社工和心理辅导老师,开展以“青春护航”为主题的系列沙龙30余次,每月采用不同主题,以个案服务、团体活动等形式,从公益劳动、亲职教育、技能培训等方面教育和保护涉案未成年人,用科学的亲子互动方式打破未成年人和父母之间的沟通壁垒。今年11月20日,参加该院亲职教育活动的李女士说,自己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相处时,方式方法不对,亲子关系不好。亲职教育课堂让她找到了与孩子相处的方式。
帮助重树人生信念。对每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,形成社会调查报告,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方案,通过司法社工开展“一对一”爱心帮教,引导涉罪未成年人重建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,重回正轨。2019年以来,社会调查145人,不起诉保障重返学校20人。
注重心灵导航,多手段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
为每一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。聘请心理咨询师为每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,将心理评估报告作为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案件处理的参考依据。2015年成立全省首家“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”以来,共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1000余人次,建立回访帮教档案300件。
为未成年社矫人员制定“个性套餐”。积极探索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新模式,对50名未成年人犯建立社区矫正档案,联合市区两级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,统筹社区、学校、家庭、单位四方力量,重点围绕助困、助医、助业、亲情等方面,因人施策,制定并逐步完善“教育、助学、活动”三大套餐。做好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工作,确保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犯顺利回归社会,不再重新犯罪。在校未成年人刘某某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缓刑1年,检察院与刘某某所在学校达成一致意见,一方面对其犯罪档案采取严格保密措施,另一方面指定专门辅导老师使其在原班级顺利完成了学业。
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回访。该院为涉罪未成年人建立帮教回访档案,协同学校、派出所、居委会共同跟踪关注未成年人的改造过程,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,做到“救一次,护一程”。同时,检察院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纳入帮教范围,防止其再犯罪。2020年,共开展跟踪回访70人、110次,目前在册档案400件。
注重联动协作,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
训诫教育洗心灵。对每名决定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,在不起诉宣告室进行不起诉宣告训诫,邀请被不起诉人的法定代理人、法律援助律师、公安机关承办人、社工组织代表等人参加,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的庄严、不可侵犯,促使其真心悔过。在不起诉宣布训诫会上,涉嫌盗窃罪的小文说,自己今后一定按照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要求,自律自爱,做一名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好少年。
司法救助传温度。探索建立了“一个站点、两种救助、多方合作”的全覆盖刑事涉案未成年人救助机制,联合团委、妇联、教育、关工委等部门,将未成年被害人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纳入救助范围。近三年来,共发放物资、司法救助金共计10万余元,救助、帮扶12名被害人。
强化监督护权益。始终注重维护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重点监督侦查机关讯问时的违法情形,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数48件;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机制,开展对学校周边环境、食品等方面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活动10次;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与教育局、公安局联合出台《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为全市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教师进行“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”示范授课,实现全市学校防性侵教育全覆盖。
责编:杨天朗
来源:法制周报